和一個同事做了一年臨時夫妻,現如今,我沒有了家,兒子也不認我
導語
兩個互不認識的兩個人走在一起,實屬不易,結為夫妻,更是緣分。所以走在一起的兩個人,真的需要認真對待婚姻,用心經營幸福,用責任對待婚姻。
婚姻需要兩個人共同努力和經營,才能幸福;婚姻更需要兩個人彼此忠於對方,對對方和自己負責,守著的心,守得住身體,只有這樣,家庭才會和諧,婚姻才會幸福。
相反,如果婚姻中的任何一個人,不能用心經營婚姻,不能忠於婚姻,那麼,這樣的婚姻遲早會土崩瓦解,支離破碎。特別是有孩子的家庭,一旦孩子和其他家人也知道自己不忠於婚姻的事情後,一定也會鄙視自己,自己將成為被眾人唾棄的對象。
今天故事中的白女士,在外面打工時,認識了一個男同事,兩個人互生情愫,在慾望的驅使下,兩個人同居在一起,做起了臨時夫妻。
可白女士已是兩個孩子的媽媽,有家有室。當老公和家人知道她在外面找情人的事情後, 老公堅決和她離婚,將她趕出了家門,兩個孩子也告訴她再也不想看見她。
白女士面對婚姻的破碎和家人的唾棄,甚是後悔,可悔之晚矣,世界上沒有後悔藥。當時的她要是能想到自己的丈夫和孩子,怎麼會落得如此下場呢?可謂是天作孽,尤可活;自作孽不可活!
到底發生了什麼事?讓我們一起走進今天的故事吧!
來自白女士的講述

我姓白,和老公一起生育了兩個孩子,老大15,老二13。
結婚前,我心裡很不喜歡老公,也非常不願意嫁給他。但我再不喜歡老公,也只有嫁給他,因為在我們那裡,知道我的人都沒有人願意給我介紹對象,更沒有人願意娶我。
為什麼這麼說呢?聽我給你慢慢說。
我本人長得還可以,娃娃臉,大眼睛,皮膚隨我媽,白凈。所以,20歲之前,有好多男孩子喜歡我,追求我。
我17歲那年,只有初中文憑的我隨著親戚到深圳打工,進廠不久,就有一個男人追求我,我叫他老李。
老李其實並不老,只比我大5歲,但他長得顯老,看起來比他實際年齡大至少15歲。
老李個子高,最主要的是嘴巴特別會說話,每天廠里不忙的時候,他就來找我,和我聊天。他的嘴巴能說會道,我每天都會被他逗的很開心。

我進的是電子廠,每天都重複同樣的生活,有時一坐坐一天,真的很枯燥無味。但是老李每天來找我聊天,給我講我不知道的人和事,特別是他很幽默風趣,同樣的一句話一件事,從他嘴巴里說出來,能讓你捧腹大笑。
有一天晚上下班後,老李約我去廠外的小吃街吃東西,吃完飯後,我們準備往廠里宿舍走的時候,老李拉住我的說:「
小白,我喜歡你很久了,請你做我的女朋友好嗎?」
當時天真的我以為老李真喜歡我,我自己也確實喜歡他的幽默風趣,也喜歡和他在一起,也就答應了。
從那以後,我們上下班出雙入對的廠里出出進進,認識或不認識我們的人都知道我們是男女朋友。
在和老李談了半年戀愛後,我被老李的各種花言巧語騙上了床,我的第一次被他占有了。
也是從老李占有了我們第一次之後,我更加依賴和喜歡老李了。在我的意識里,女孩的第一次很重要,誰要是占有了女孩的第一次,這個男孩就是自己的真名天子,以後就要結婚,然後一直在一起。
之後的兩三年里,老李時不時帶我去外面的賓館酒店開房,然後做著夫妻該做的事。

雖然我知道這樣不好,畢竟還沒有結婚,我們的年齡也沒有到領證結婚的年齡。可氣,每次面對老李的花言巧語,我總欲罷不能,我也覺得我們遲早會結婚。
在我19歲的時候,我懷孕了。當時的我害怕極了,因為我畢竟還是一個沒結婚的小姑娘。於是,我就告訴了老李還有家裡人。
家裡人知道後,就讓帶我出去打工的親戚找老李,讓老李趕緊和我結婚,結婚證等到我年齡夠了再去民政局補辦。
可老李卻說我年齡不夠,他現在也還不想結婚,更不想要孩子。親戚生氣了,將老李打了一頓。
打那以後,老李再也不理我了,還在廠里四處說我和他談戀愛的那些事,還說每次去外面開房都是我提出來的。
要是廠里只有親戚也就算了,可和我們一起來的還有其他幾個老鄉。老鄉把我和老李的事情,傳回老家,老家的人,又傳的沸沸揚揚,我們臨近幾個村子的人都知道。
所以我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,沒有人願意幫我說媒,也沒有願意娶我。一直到我26的時候,替我著急的父母只好託人將我嫁到了外縣的老公。
和老公剛結婚前10年,我們的日子談不上大富大貴,但也幸福。我們相繼生了兩個兒子,日子在我們的努力下,平凡而溫暖。
幸福快樂的生活從老公出事那一天,慢慢發生了變化。
那年收割稻穀時,老公不小心,手伸到打穀機,被打穀機打斷了半截右胳膊。
身為農民,靠種莊稼和打工掙錢養家的我們,老公少了右手,就少了一份勞動力和收入。

那年,兩個兒子也都上小學了,接著還要上初中,越往後,花錢地方越多。為了給孩子們掙學費生活費,我只要獨自一個人背井離鄉的外出打工。
在外面打工的時候,我認識了隔壁車間的老王。老王和老李一樣,嘴巴很會說話,也經常逗我開心。
面對生活的壓力和打工生活的壓抑,老公又不在跟前,不知不覺,我和老王互生好感,兩個人在一起了。
我和老王都是40多的人了,俗話說得好——三十如狼,四十如虎。我們兩個人乾柴烈火,每天翻雲覆雨,形影不離。
為了互相有個照應,也為了方便,我們在外面租房住,做起了臨時夫妻。從我們第一次到我辭職回家算,我和老王做了一年的臨時夫妻。
「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」,我和老王的事,很快就被家裡人知道了,老公要求我回家。
我回到家之後,老公沒有打我,也沒有罵我,只是很平靜的說:「自從我手和胳膊出事以後,一直都是你在我們這個家付出的更多一點,這幾年,你辛苦啦,也讓你受累了,謝謝你!
對於你出去打工找情人的事,我也想通了,你在外面也不容易,也是為這個家。
只是我是個男人,是一個血氣方剛的男人,我不能原諒你和別的男人發生關係,那是只有我和你才能發生的事。
我也想原諒你,但我做不到。在你沒有回家之前,我反覆思考了這個問題,我的心告訴我,我真的做不到原諒。
就算我們兩個不離婚,以後也不會幸福的,失去了忠誠和信任的婚姻,剩下的只有懷疑和痛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