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中國式的帶娃模式基本都是媽媽帶大了孩子,孩子結婚生子後,再去幫忙帶孫子。可以說,比較傳統的女人結婚後,不是在生孩子,就是帶孩子。
幫自己的孩子帶娃,已經成為那些榮升為奶奶、外婆的人的固定責任。如果她們沒有做到這一點,就很容易被別人說三道四,甚至是被自己的兒子、媳婦嫌棄。
在我們農村,就發生過這樣一件事:五十歲的婆婆在喪偶十年後,遇到了人生第二春,打算結婚來個夕陽愛情,卻被即將生孩子的媳婦給阻止了。理由是婆婆結婚後會有自己的新家庭,不能盡心幫自己帶孩子。
現在我以第一人稱,給大家講明白這個故事,請大家來評評:到底婆婆該不該改嫁?
丈夫去世後,我的十年守寡生活
我跟老公結婚的時候,雙方家庭都很窮。我們為了掙一個好生活,就在村子裡盤了一個小雜貨鋪。平時老公出去做雜工,我邊守著鋪子邊做些手工。沒過多久孩子就出世了。養一個孩子的花費是很大的,為了給孩子創造一個好的環境,老公決定外出打工,於是他成為了漂泊在廣州的一名不起眼的打工仔。我獨自一人帶著孩子生活,除了照顧孩子,我還要做手工,看鋪子,清點貨物之類的。有時候為了省下人工錢,我就自己去搬貨。看著我扛起一箱箱貨物,別人都說我不像個女人。除了逢年過節老公打錢過來,我們的聯繫基本就是過年見面的那幾天。

我覺得我在最好的年紀,成為了一個「守寡帶娃」的女人。但是無可奈何,一切都是生活所迫。後來漸漸熬出頭了,手頭上寬裕了一點,老公卻得了急病。為了治療,我把所有的積蓄都拿出來了,就剩那座破破的屋子沒有賣掉。
在醫院裡,他拉著我的手,說對不起。他恨自己沒有本事,沒有辦法給我過上好日子,現在又這麼拖累我。他還說,不治了,給你和娃留個本。他說完這些話的當天晚上,就去世了。
十年前,丈夫去世的時候,我們的兒子明浩才剛十五歲,正處在青春期。因為家裡窮,他從來不帶朋友到學校來,在學校也很孤僻,所幸他成績比較好。為了讓兒子接受好的教育,我沒日沒夜地工作,後來腰椎盤突出後,搬不了重物,我就去給人家當保姆。

年輕時候的我還算長得不錯,上門說媒的也有不少。但是害怕孩子受委屈,我始終沒敢改嫁。
這十年的守寡生活,讓我看上去比同年紀的女人要老很多。三十五歲的時候看上去像四十五,到了五十歲的時候,看上去又像六十。
後來孩子出息了,出去工作掙大錢了,我也一下子閒下來。隨著休閒的時間越來越多,我內心的孤獨感就越來越重。說真的,除了孩子,我活到現在,還沒有體會過被人陪伴著是什麼滋味。這十幾年的辛苦生活,都是我一個人熬過去的。
直到我遇到了他。
雖然五十歲了,但我還想擁有另一半

我跟家林是跳廣場舞認識的。
孩子不在家,只剩我一個,我就閒著沒事的時候就去跟小區的人一起跳廣場舞。跳舞的時候,我發現我跟家林很合得來。
家林是個六十歲的半老頭子了,他的妻子在五年前也過世。我問他為什麼沒有再要一個人來陪伴,他說沒遇上合適的。與其硬湊在一起吵吵鬧鬧,不如一個人清凈一些。
也許是因為性格正合適,而且可能因為年紀大的問題,時常感到孤獨,我們兩個決定走在一起。多一個人多一份陪伴。這個時候再結婚不能說全是因為愛情,更可能是因為貪戀這份陪伴。
人越老越孤獨,有一個伴,每天閒著沒事去溜溜街,一起喝喝茶跳跳舞,也是非常不錯的。
跟家林在一起的這些日子,我覺得人生確實有趣許多。或許是前半生太過清苦,所以到老了就抵擋不住這些溫情了。這些溫情沒有轟轟烈烈,而是一種細水長流的感覺。
講句不好聽的,老人的結婚或許只是為了生病的時候能有一個人及時發現。
而我比較幸運的是在這個基礎上,我們兩個之間真的有一種相見恨晚的愛意。
我們決定結婚。
家林把這件事告訴他的孩子之後,他們都非常支持,也非常喜歡我。
而當我把這件事告訴兒子和兒媳的時候,他們卻說:「不行,你將來是要給我帶孩子的!」

為了帶娃,我應該犧牲這場夕陽戀嗎?
我沒有想到兒媳脫口而出的竟是這句話。難道我拋棄前半生的幸福,辛苦把兒子拉扯大還不夠,還要再犧牲我後半生唯一的指望,去帶兒子的孩子嗎?
更令人失望的是,那天晚上我經過兒子房間的時候,聽到兒媳正在跟兒子抱怨,說萬一我改嫁了,沒有人幫她帶孩子怎麼辦?她不想成為窩在家裡帶娃的黃臉婆。
兒子答應她會來勸我不要改嫁。
照顧了二十幾年的孩子的辛苦,比不過一個相處幾年的老婆的一句撒嬌。
我想起我整個前半生,為了孩子跟丈夫分居兩地,為了孩子把自己熬出病,為了孩子拒絕改嫁。如今人老了,卻還是逃不過要為了孩子榨乾最後一點精力嗎?
第二天,我跑了。
我跑去跟家林登記結婚了。我給兒子留下一封信,講述了我這些年以來為了他和生活所背負的一切苦痛,末尾,我留下一句話:
你老婆不想成為窩在家裡帶娃的黃臉婆,我也不想成為這樣的人。如果你阻止我結婚,我們就斷絕母子關係。
在我結婚一個星期後,兒子帶著她老婆來跟我道歉。說他們不應該沒有為我考慮,希望我原諒他們。
我抱著他們,感受到了這輩子最大的幸福。
結語
我從來不覺得,婆婆帶孫子是天經地義的事情。他們可以擁有自己的生活,去培養自己的愛好,去在最後的生命中活得更好。
他們有自己的自由,有選擇的權利,不應該被所謂的帶孩子的道德責任所綁架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