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前女友是大學同學,她家裡是農村的,我媽一直不同意我們交往,說前女友會連累我的,他們一家都要我來養,不過我喜歡的是她這個人,不顧我媽的反對,我們同居了。

前女友對我很好,從來不要求我買貴重的禮物,每天下班了給我做飯,很懂事體貼。就這樣我們住在一起一年多,我媽還經常給我介紹女孩,這些女孩家境都還可以,我媽逼著我見過幾次面,前女友知道了很生氣,不過最後還是原諒我了。
沒多久,前女友懷孕了,我讓她辭了工作在家裡養胎,自從她懷孕,就變得疑神疑鬼,脾氣也不好。這時候,我媽又給我介紹了一個女孩,從國外回來的,是我媽朋友的女兒,說無論如何也要我去見見。

沒想到這件事被前女友知道了,她一氣之下打了孩子,還跟我分手了,跑回了老家,也不接我電話。我媽很高興,硬逼著我和那個女孩交往,可我發現她嬌生慣養,我慢慢的很思念前女友。
前不久,從朋友那裡得知,前女友要結婚了,新郎是他們縣城的,年輕有為,我不知道為什麼,還是去參加了她的婚禮,還包了5000的紅包,問她真的想好了嗎?我願意和她從頭再來,她沒說話,走的時候,她給了我一包喜糖,就走開了。
等我到家,我心裡特別不是滋味,打開了喜糖,才發現裡面是5000塊錢,還有一張紙條。
「以前的都過去了,我現在很幸福,也祝你幸福。」

看到這裡,我淚流滿臉,這一切都是我自找的,唉!
圖文無關 圖片來自網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