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年前我為了愛情遠嫁他方,婚後七年,因為懷了兩個孩子,我一直在婆家待著,沒有機會回娘家去。為了彌補自己對父母的虧欠,每個月我都會寄錢回去給父母當做生活費。雖然說錢不多,但也是我作為女兒的一點小小心意。

每個月都只能給父母打電話,在特別想他們的時候,心裡面特別委屈的時候,我都不敢跟他們說。因為當初選擇遠嫁的是我自己,父母曾經勸過我讓我不要嫁的那麼遠,因為嫁到那麼遠,我在婆家受了任何委屈,他們都幫不到我。
可是那個時候我愛我老公,比自己的生命還要多,怎麼可能會聽我父母的勸呢?只有到了結婚之後,我才知道父母說的話有多麼的在禮。
只可惜這個世界上並沒有後悔葯,而我也不打算後悔,因為除了老公的家人,其實我老公對我也特別的好。大概老公跟孩子是我遠嫁他方之後,唯一的精神支柱了。
畢竟父母離我那麼遠,我在婆家受了弄和委屈,只要跟她們說的話絕對會害他們白擔心的。老人家又不會坐車,不可能千里迢迢的跑來為我做主。而我老公對我那麼好,我也不希望因為別的人影響到我們的婚姻關係。

畢竟在我父母心裡,我老公一直是一個孝順的好女婿,我不希望因為老公的家裡人影響到老公在我父母心中的形象。
結婚這麼多年來,我一直希望可以回去看看我的父母,但一直也沒有找到機會。直到後來,老家拆遷媽讓我回家分錢,其實我回去也不是想要分錢的,我就想要看看我的父母。所以在我媽給我打電話之後我就答應回去了。只是火車上接到弟弟電話,到站後我直接回程。
因為那時在電話裡面弟弟對我說: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,這麼多年你都不回來了,現在家裡有錢了,你倒是想著惦記著家裡面那麼點錢,心不虧嗎?我本無意與他爭財產,所以他既然這樣子說了,我也沒有必要在這個時候,出現在家人面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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