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20歲那年未婚先孕嫁給了前夫。由於年齡太小並不懂什麼是愛,我也不知道婚姻對一個女人來說意味著什麼。當前夫對我說兩句好話時,我就開心的不知道自己姓什麼了。甚至連彩禮也沒有提,我和他結婚時肚子很大了,婚後四個月女兒就出生了。我以為幸福生活開始了,不料糟糕的日子還在後面。
婚後,和公婆住在老房子裡。公婆的房子是開著麻將館那種,家裡來來往往的人很多,我甚至沒有在家裡好好休息過。前夫白天晚上都打麻將。說他幾句他還不樂意聽,女兒一直是我一人照顧,這樣的生活我忍受了將近一年的時候,但我再也受不了了,一次和他吵架時,我掀翻了他們的麻將桌,我說如果這日子還繼續這樣過,我就離婚!公婆聽到離婚有點害怕了,再也沒有在家裡打過麻將。
從那以後,前夫經常整晚都不回家,如果不允許他在家玩,他會去別人家裡玩,還欠了很多的賭債,對我和女兒一直都是不管不顧的,我手裡一點錢也沒有,我想了很我久這個家我真的呆不下去了,決定離婚。
跟前夫一提,他看上去還是不在乎的樣子,還說離了他還能找到比我更好的女人,我當即提出要女兒的監護權,他想都沒想就答應了。離婚後,我帶著女兒回到了娘家,那時感覺從未有過的放鬆自在。爸媽怪我太衝動了,帶著孩子將來不好改嫁之類的,可我不在乎,說什麼孩子也不給他們留下,那樣做我後悔一輩子的,我真的不能放棄我的孩子。
在娘家住了幾個月後,弟媳開始給臉看了,在家裡經常敲敲打打的,我理解,畢竟白吃白喝的確實討人厭。而且,狠心的前夫不但一分撫養費都沒給過,幾個月來一次面也沒露過,我徹底對他失望了。眼看著家裡的矛盾一天比一天多,無奈在爸媽的勸說下,我決定再婚,當家人提出讓我再婚的時候我點頭同意了。
媒人給我介紹了幾個對象。說實話條件都不太好,不是太老了就是離婚或喪偶的。其中有一個是離婚的,原來他是因缺乏生育能力而離婚,他前妻和其他男人私奔了,我和他相處一段時間後,覺得他人不錯就在一起了,雖然他的家庭很普通,但他很老實,對我女兒也很喜歡,我覺得他對我是真心的。
在媒人的撮合下我們很快結了婚,婚後日子雖過的平淡倒也舒心,孩子還小,他無怨無悔的養活我們娘倆,我也儘量把家裡收拾的井井有條,給他做可口的飯菜,心裡盤算著等孩子大一些了我也出去找個工作貼補家用。
這些年來,我女兒和老公的感情也越來越好,有一次我無意中聽女兒叫他爸爸,真沒想到女兒他們的感情這樣好,就像親生的父女關係一樣,回頭想想我那可惡的前夫,和他有過一段真是不值啊。我心裡有個決定,我要我女兒改現任老公的姓,前夫不仁,別怪我不義!
前婆婆不知道在哪聽的,說我改了女兒的姓,咆哮著來到我家,張口就罵,還說了很多難聽的話:我說:姓是我改的,以後我和我的女兒和你們家沒有半點關係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