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秀月當年認識陳明的時候,長得眉清目秀,亭亭玉立,也是一個農村姑娘,有一年她去鎮上辦事情,遇見了丈夫,丈夫年紀比她大7歲,個子中等,有些微胖,眼睛小小的,笑起來就成了眯眯眼。
但是王秀月撞到了一位老人,老人拉著王秀月賠錢,農村人都膽小怕事情,所以大家看看熱鬧就散了,沒有人幫忙,陳明路過看見了,就下來幫忙講道理,最後賠償了500塊錢,算是事情了解了。
後來幾次邂逅,王秀月就對陳明有了好感,自知道他在鎮上的一單位上班,老家在湖南農村,就這樣,後來兩人就在一起了,王秀月不同意女兒遠嫁,但是拗不過女兒的性格,後來王秀月嫁到婆家以後,婆婆是一個很強勢的女人。
公公是個木匠,有時候幫別人幹活,丈夫調到外地上班,王秀月就去丈夫的單位幫忙照顧丈夫,久而久之和婆婆矛盾加深,有時候過年過節,婆婆只叫兒子回去,不叫媳婦;王秀月跟公婆的感情越來越淡薄,後來王秀月生了一個兒子,婆婆過來殷勤的照顧,又是燉雞湯,又是喂牛奶,孩子很健康,可是王秀月沒有想到,孩子一歲多的時候,丈夫去跟朋友去山裡露營,結果出了意外,迷了路,最後只有朋友們被景區保安救回來了,丈夫一無所蹤,後來大家都猜測,丈夫迷路走進野森林,野森林裡面有很多猛獸。
婆婆悲痛不已,迴轉過來立刻就要趕走兒媳婦,婆婆說:「都是你這個害人精,我兒子要是不娶了你,什麼事情也沒有,你給我走!」王秀月鬧了鬧了,要帶兒子走,可是丈夫留下的只有一間職工宿舍,單位也要收走,剛結婚花了不少錢,積蓄也沒有多少,再加上王秀月生了一場大病,被娘家人接了回去,婆家就是不讓王秀月見兒子,後來婆家一家人怕王秀月過來見兒子,舉家搬走了,不知道搬到哪裡去了!
王秀月雖然傷心,但是日子還是要過下去的,她一邊思念丈夫一邊在家裡跟著父母開了一家飯店,一邊攢錢以後給兒子結婚,她時時刻刻都在思念兒子,直到18年後,王秀月的一個鄰居出去打工,好像在湖南的集市裡看到過王秀月的婆婆一家人,後來王秀月就去找婆婆和兒子,她在街上住了五六天,中午在一個早上,看見婆婆過來趕集,婆婆後面還跟著一個老實巴交的女人和一個19歲的男孩,看上去已經在讀大學了,男孩對著女人喊媽!
這是怎麼回事,王秀月跟著公婆進了一個胡同裡面,沒有多久,自己的丈夫陳明拎著一兩肉和一壺酒回來了,一邊回來,一邊說:「孩子他娘,我們今天晚上加餐!」王秀月氣的衝上去質問,看見她來,丈夫的臉色一下子變白了,自己也羞愧的低下頭。
原來那時候陳明有一個賢惠的前妻,從小就青梅竹馬,只是前妻一直沒能生孩子,自己的媽一直苛責前妻,後來兩人就離婚,那次去山裡露營,他被一個山裡的老大爺路過帶回家裡了,後來休養了半個月,手機在山裡也沒有信號,等回到家裡才知道原來出了事情,後來本來打算說清楚的,但是陳明突然想到既然有了兒子,那就把前妻接回來住吧,於是全家一商量,就決定搬家,換個地方重新生活。
前妻治家有方,屋裡屋外料理的井井有條,啞巴牲畜哪樣都不少養,年年都能殺上一口大肥豬。上至公婆,下到孩子,人人冬有棉,夏穿單,都是前妻縫做的,一家人過了這麼些年,陳明說:「對不起!」
王明秀氣的把公婆給告了,真是太生氣了,我們母子分離,你們太沒有良心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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