娛樂圈的事情都是瞬息萬變,有些人因為一部劇,一首歌或者是一句話紅極一時,有些人卻因為一次小小的過失,便在娛樂界中消失沉寂。那麼現在談一談曾經紅極一時的各大女性,伊能靜就是其中的一位,她當時被佩戴上了各種各樣的頭銜,光她具有的標籤就有無數例如:有才華,好演員,新女性的代表,可以說她是一個」全能王「。
01
伊能靜的路人緣一直不怎麼好。這可能跟她的表達欲旺盛有關係。
放眼娛樂圈的女神,大部分都是間歇性曝光,保持著在大眾內心的神秘感,而呈現出來的部分,也是經過團隊精心篩選的部分,比如王菲,比如周迅,比如湯唯。
而伊能靜的微博幾乎篇篇都能寫上好幾百字,雖然雞湯味很濃,但也不可謂不是苦口婆心,真摯坦然。
她一會兒是知心姐姐,耐心解決粉絲的情感迷思;一會兒是網路衛道士,總是第一世間沖出來為社會事件發聲;一會兒是母性爆棚的米粒媽媽,專門錄視頻節目分享輔食製作。
當然,她還是作家,是演員,導演。但卻又很難在一個領域,給她一個特別資深的標籤。
伊能靜最為人詬病的,大概就是不合時宜的粉紅少女心,以及 在自證幸福這件事情上用力過猛。
很多人覺得她「矯情」,覺得她「作」,但是如果一個人長期找不到一種生命的平靜狀態,那一定是有些東西在牽制。
最近伊能靜上了魯豫的訪談節目,大概成為了最能剖析自我和內心成長的女明星。
02
伊能靜和王菲同年,也都同為母親,都離過婚,但是,在王菲身上,我們看到的是灑脫、自在,是不被任何東西牽絆束縛的能力。在伊能靜身上,我們可以看到疲憊、緊繃,甚至看到偏執,還有對幸福孜孜不倦拼盡全力甚至略顯狼狽的追求。
就像伊能靜所說的「DO」和「BE」。DO,是去做,去孜孜以求。BE,是成為,是對自己的全然接納。
誰都想BE Myself,但是卻都是在Do another one。
王菲一直都是王菲,從未動搖過王菲這個「核心」。反而是外界要去呼應王菲,因為我們很難看見王菲妥協的部分(或許有,只是沒呈現出來)。
用伊能靜自己的話說,誰都想做王菲,可以誰都不鳥。
但自己只能做伊能靜。
一直追尋,一直在為一份最樸素的平靜竭盡全力。所以才總是給人一種拚命要抓住一些東西的焦灼感。
是不是很像我們普通人的人生。
她發現,那種讓她總是處在找補狀態的,拉著她活在過去的東西,就是原生家庭帶來的烙印。
伊能靜原名吳靜怡,從出生開始,她就是一個不被接納的生命。
父親是山東人,和親人分離去臺灣的時候只有十幾歲,所以對故鄉有很深的鄉愁。
骨子裡也希望能有兒子傳宗接代。
但是伊能靜的媽媽前面已經生了六個女兒。伊能靜曾提到,自己出生的時候,父親到醫院看到是個女孩,說了一句」又是個不帶把兒」的,轉身就走了。
不久父母就離婚了。父親幾乎就沒有出現過。十二歲時,母親改嫁到日本,她成了母親口中的包袱:「如果沒有你,我的生活會好很多。」
對於父親來說,她是一個不符合期望的到來,於是連應該對她付起的責任也捨棄了,對於母親來說,本把她當成婚姻救命稻草,卻沒想到,卻成為壓倒她婚姻的最後一根稻草。
成年人把自己人生的不圓滿,又雙倍地轉嫁在了孩子身上。
所以伊能靜很早就想獨立。14歲因為未成年,沒法在前臺工作,就只能在後廚洗盤子。16歲被歌手劉文正發掘,進入演藝圈開始掙錢養家。
為了忠於自己的父母,為了得到在這個世界上的存在感和價值感,她在青春期,少女時代,都是將自己當成男人一樣來拚命的。
男人可以做到的,我也可以。
難道本質上不是因為對父母對於自己不是男孩這個觀念的耿耿於懷。
直到遇到庾澄慶。一方面雖然沒有身份認同,但是終歸本質是女孩。18歲的她遇到比自己大8歲的庾澄慶,在紛繁複雜的娛樂圈,相當於有了一方庇佑。
根據佛洛德心理學,一個缺愛的女人終其一生都是在尋找同一個人,就是她的父親。
庾澄慶當然是滿足了她對父親的想像的。
伊能靜在採訪中,提到過去那段感情,依舊會眼泛淚光,並且承認,在那個階段,其實自己是一個「心理病人」,渴望通過對方獲得安全感,獲得對缺失的父愛的彌補。
但這無疑會讓對方壓力很大。畢竟,他要的是一段健康的婚姻,而不是要去做她的心理醫生。
這種「找補」心理在很多女孩身上都應驗過。但那時,我們也沒有能力看清楚,到底是愛這樣一個人,還是這個人只是符合了我們所期待的某種特質。
一段勢均力敵的婚姻,不是通過對方來彌補自己的內心需求,而是兩個內心圓滿強大的人互相分享彼此的人生。
伊能靜和庾澄慶戀愛14年,結婚9年,最後和黃維德的「牽手門」事件成了離婚的導火索,但據說其實當時她和庾澄慶已經分居三年。
之後她的聲名就開始一路狼藉。在與庾澄慶離婚以後,曾有過五年的空窗期。
直到遇見秦昊。
03
採訪裡,伊能靜對魯豫說,這五年,每一天,她都在真真切切的面對自己。
現在看來,那時的伊能靜是不是也處在最難熬的「中年危機」呢?
婚姻破裂,輿論惡劣,形象大跌。
「我」究竟是不是外界評價的那個那麼不堪的人?這種問題,如果換成王菲,就是管你屁事。可是換成伊能靜,就會過度的去自省。
「從小我就有一個罪惡感, 我不應該來到這個世界上。 我來到這個世界上讓媽媽受苦。而當一個婚姻結束的時候, 我所面對的,不僅僅是這個婚姻的問題。它甚至回到了我的童年,我開始質疑自己存在的價值。」
我們時常覺得,30歲以後,或者35歲以後,我們就不再應該去找原生家庭的問題了,因為一切已經於事無補。
除了通過自己的成長去掙脫原生家庭的桎梏,我們不應該再頻頻回望。不應該再把自己所遇到的問題甩鍋給原生家庭。
可是,當一個人活了幾十年,充滿了挫敗感,依然沒有弄清楚自己是誰,依然對自己地存在充滿了困惑,又該怎麼自處呢?